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0.后来,我与这些灵人谈到他们的星球。当所有灵人的属世记忆或外在记忆被主打开时,他们就都知道自己的星球;因为他们把这种记忆从世上带来了,只是不能被打开,除非有主的美意。然后,一经许可,这些灵人便谈到他们所来自的星球,并向其星球的居民显现,与他们交谈,仿佛他们是活着的世人。这种事的发生是因为他们被带入其属世记忆或外在记忆,以致他们能回想起他们活在世上时的思维。那时,这些居民的内在视觉,或灵的视觉被打开了,由此看到他们。他们补充说,居民并未意识到他们并非其星球的世人,只是当他们忽然从眼前消失时,才开始察觉他们不是。我告诉他们说,古时,这种事在我们地球也发生过,如发生在亚伯拉罕、撒拉、罗得、所多玛的居民、玛挪亚和他妻子、约书亚、马利亚、以利沙伯和众先知身上。主也是以同样的方式显现,在祂揭示自己之前,那些看见祂的人只知道祂是地球上的人。但如今这种事极其罕见,因为人们不可以这种方式被迫去信。被强迫的信仰,就是诸如由奇迹所引发的信仰,并不牢固,还会对那些有可能在没有任何强迫的情况下通过圣言在自己里面建立信仰的人造成伤害。
1733.“天地的拥有者”表示内在人或耶和华与内层人和外层人的结合,这从“天地”的含义清楚可知。人里面的内层之物被称为“天”,外层之物被称为“地”。“天”之所以表示人里面的内层之物,是因为就其内层而言,一个人就是天堂的一个形像,因而是一种微型天堂。主的内层人是典型的天堂,因为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天堂本身。由此自然而然可推知,外层人被称为地。这也是为何先知书和启示录中提到的“新天”和“新地”只表示主的国度和作为主的一个国度的每个人,或拥有主的国度在里面的每个人。至于“天地”具有这些含义,可参看前文(关于“天”,可参看82, 911; 关于“地”,参看82, 620, 636, 913节)。
此处“至高的神,天地的拥有者”表示主里面内在人与内层人和外层人的结合,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就内在人而言,主就是耶和华自己;由于内在人或耶和华指引并教导外在人,如同父亲指引并教导儿子,所以相对于耶和华来说,外在人被称为“神的儿子”;但相对于母亲来说,外在人被称为“人子”。在此被称为“至高神”的,就是主的内在人,也就是耶和华自己;在实现完全的结合或合一之前,它被称为“天地的拥有者”,也就是内层人和外层人中一切事物的拥有者,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事物在此由“天地”来表示。
10756.他们接着说,他们能察觉属赤身族类的人是否有构成真正婚姻的东西在里面;结果表明,他们是从关于婚姻的属灵观念中察觉到这一点的。这种观念被传给我,发现是这样:两个人里面的内层事物的相似性是由真理与良善、因而信与仁的结合而产生的;婚姻之爱从这种结合出来降至身体。因为属于心智的一切都以某种属世的形式表现在身体中。因此,当两个人在一个内在层面上彼此相爱,各自也出于这爱渴望如对方那样意愿和思考,从而在属于心智的内层事物的层面上与对方在一起并结合时,它就表现为婚姻之爱的形式。其心智的属灵情感由此在身体中变成属世情感,并给自己披上婚姻之爱的感觉。他们还说,一个男人和数个妻子之间不存在具有婚姻性质的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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